社会保障
克罗地亚共和国的社会保障是指有组织地保护人口中的弱势群体,例如病人、老人、不适合工作的人、失业者、有孩子的家庭等;这些群体的社会保障由国家根据团结原则通过供款来实施。
社会保障包括医疗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家庭津贴、社会救助和儿童津贴。
强制性基本医疗保险由克罗地亚医疗保险局(HZZO)实施,涵盖法律规定的医疗服务费用。其中包括与工伤和职业病相关的服务、病假、产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以及为治疗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未涵盖的服务费用由个人承担或通过附加医疗保险承担。
养老金改革始于1998年,2002年建立了养老金三大支柱体系:第一支柱属于代际互助体系,第二支柱是强制性个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自愿性养老保险。最后两个支柱属于保险人的个人资本化储蓄。
负责组织和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机构是克罗地亚养老保险局(HZMO),是一个公共机构。所有在职人员都必须按照总工资的15%和5%的比例为养老保险的前两个支柱缴款。